| 记者3月1日从深圳海关获悉,深圳罗湖海关近日于出境现场查获一名出境国内居民旅客超带美金27.3074万元、港币87.1万元,案值折合人民币约266.57万元。当事人采取人身绑藏的手法,将现钞绑藏在手臂、腰腹部、大小腿等多处部位,部分现钞藏匿于随身背包中。当事人上次出境时间为2010年2月26日,属于短期多次往返类型的旅客。
据统计,2009年至今,罗湖海关共计查获旅客超带货币进出境案件382宗,案值折合人民币约8550万元,其中2009年7月7日、2010年1月14日及1月15日,查获三起折合人民币案值分别为145.06万元、141.64万元和135.86万元的违规超带货币出境案件。
自“一签多行”政策实施以来,深圳居民“港澳自由行”购物更加方便,携带超额现钞出境购买大宗电子产品及珠宝等奢侈品情况明显增加,当中,部分旅客对我国货币进出境管理规定不了解,因而超带货币现钞出境;也有部分属于帮人携带货币现钞出境,赚取带工费的。另外,随着香港与内地经济往来日益密切,不少公司为图方便,违规携带货款现钞赴港支付定金、交付货款或偿还债务等。
深圳罗湖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要主动了解并自觉遵守国家关于旅客携带货币现钞进出境的相关规定,对于超额携带货币现钞进出境而未主动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关处罚。为明确法律责任,旅客在进出境时切忌为他人托带行李物品,避免因所携带行李物品归属人身份不明而引发通关环节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携带货币出入境规定为: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需要申报;外币现钞分为三种情况:当天出境超1次,折合500美元以上需要申报,15天内出境超1次,折合1000美元以上需要申报,非以上情况,折合5000美元以上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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