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货物经深圳陆路口岸运往香港,货车司机需要在货车通过香港陆路边境管制站30分钟前,通过“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向香港海关提供货物编号及其车辆登记号码。香港海关昨日来到深圳发布一项新措施,从下月起,香港海关正式启动道路货物资料系统,提醒深圳相关企业和香港司机密切关注新变化。
据透露,香港海关研发的“道路货物资料系统”将于2010年3月正式推出,启用后有18个月的过渡期,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全面实施。在新系统下,付运人或货运代理公司在货车运载付运货物进入或离开香港前,通过该系统以电子方式向香港海关提交指定的货物数据,系统向付运人或货运代理公司发出货物编号,以确认收到货物资料。
付货人随后将货物编号交给有关货车司机,货车司机便在货车通过陆路边境管制站三十分钟之前,通过该系统向海关提供货物编号及其车辆登记号码。当上述手续办完后,载有货物的车辆经香港陆路边境管制站通关时,司机在海关通道按下指模、通道上的海关视频摄像系统自动录入车牌,从而会在现场的显示屏上显示海关是否需要查验货物,整个过程只需十秒以内。
据透露,付运人和代理人要在货物进出前14天内,向道路货物资料系统输入8项相关货物资料,才能享受到无缝清关服务。资料成功提交后,会获得一个海关货物编码。跨境货物司机或其代理人需要提前30分钟,通过电话或登陆www.rocar.gov.hk网站,向海关提供货物编码和车牌号码,否则车辆将无法通行。此外,跨境司机还需要提前到该系统进行身份资料等信息的注册。
该系统启用后,不载货的司机无需办理上述手续,只需要在过关时按下设在每条通道旁控制面板的“空载车键”就可立即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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