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了我市2009年第四季度拖欠员工工资并由我市各区劳动行政部门启动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员工工资的25家用人单位名单,25家用人单位共欠薪1200多万元,我市欠薪保障基金共垫付990多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被垫付欠薪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欠薪和垫付金额等情况;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公布其姓名并通知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者个人信用征信系统。2009年第四季度,我市共为25家欠薪用人单位垫付员工工资,总金额990多万元。这25家用人单位共欠薪1200多万元,其中,欠薪额度最多的是位于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第11栋的深圳市沙头角商贸协宏鞋业来料加工厂,欠薪金额达750多万元,政府垫付员工工资580多万元。
被通报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或逃逸的,其姓名已由相关机构录入我市企业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欠薪隐匿或逃逸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接受依法处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欢迎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举报有关情况,举报电话:12333。
25家欠薪用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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